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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洋電線電纜(股)公司114年股東常會通知
依據
本次會議依公司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。
時間
114年5月28日(星期三)上午9時
(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:上午8時起)
場地
台大校友會館4樓
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-1號
本次股東會採實體方式召開。
議程
報告事項
(一)、113年度營業報告。
(二)、監察人審查報告。
(三)、其他報告事項。
承認及討論事項
(一)、113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。
(二)、113年度盈餘分配案。
(三)、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。
(四)、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。
辦理過戶手續
依公司法第165條之規定,自114年3月30日起至114年5月28日股東常會日止,停止股票之轉讓過戶登記。
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,因最後過戶日114年3月29日適逢星期例假日,故辦理現場過戶者,務請提前於114年3月28日(星期五)下午五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處辦理過戶手續。
地址: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-11號1樓
電話:02-6635-6526
掛號郵寄者以114年3月29日(最後過戶日)郵戳日期為憑。
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,本公司股務處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。
其他事項
(一)、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。
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,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壹仟股之股東,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,以公告方式為之,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。
議事錄之寄發依公司法第183條、第230條規定以公告方式為之。
(公告網址: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s://mops.twse.com.tw/)
(二)、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,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8日前(即114年4月18日前),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股務處(股務處地址: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之11號1樓,電話:02-6635-6526),並副知證基會,以便彙總公告。
(三)、本次股東常會,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,可自114年4月25日起至證基會免費網址: https://free.sfi.org.tw 點選右上方「查詢」即可查詢。
(四)、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相關規定,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案。
提案應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董事會秘書室提出,受理提案期間為114年3月19日至3月28止;如為郵寄者,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當日前。
地址: 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5號26樓
電話: 02-6636-6100
(五)、本次股東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:本公司股務處
地址: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之11號1樓
電話:02‑6635‑65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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